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以及论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推动各学院申报工作早动员、早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论证
各有关学院根据2024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的工作安排,认真分析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立项名单(见附件1、2),确定申报人员,避免重复选题,争取重点突破,特别要切实加大对近年来引进的博士人才申报的辅导力度。
(二)个人准备
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科研优势和前期研究基础,确定自己的选题方向,根据选题内容组建适合的课题组成员,不断推敲项目名称,反复修改、打磨、优化申请书,勤于向有高层次项目申报成功经验的校内外专家请教,将项目申请书的撰写落实、抓细。
(三)专家指导
公司根据申请人申请书撰写情况,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开展线下针对性辅导和座谈交流,加强与高水平专家的深度交流,督促申请人不断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申请人可提供拟邀请专家名单,由学院和学校共同邀请专家进行指导。
二、工作进度和要求
(一)学院初步论证阶段(2024年4月5日前)。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中的聘期任务,各学院组织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开展经验交流、团队研讨等。申报人确定选题方向,拟定项目名称,并完成项目摘要和提纲撰写,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人。
(二)专家指导阶段(2024年4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申报人提交申请书时间,并组织不少于3名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指导,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专家需提出书面预评审修改意见,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校外专家咨询费由科研处负责保障。
(三)遴选上报阶段(时间节点按申报公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青年项目)申报通知正式发布后,申请人要根据最新的申报要求和指南对申请书进行调整直至定稿,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后择优上报。
联系人:谢蕊、黎欢吉;联系电话:3261072
科研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