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校发〔2019〕7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教学奖励经个人申报,各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详见教务处网站)。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18日12:00前持支撑材料到教务处综合科予以更正。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李老师 0915—3261204/13509152598
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安小苗”品牌视觉传达设计系列活动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betvlctor·伟德国际体育官网(网页版)登录-源于英国始于1946
陕ICP备 17014456 号 地址:中国 陕西 安康市育才路92号 邮编:725000
总访问量: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