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7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围绕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全省教师专业培养和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为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决策提供支持,为全省教育领域名师名家涌现提供支撑。
二、申报类别和范围
(一)立项类别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人才专项项目。面向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双名计划”培养对象、陕西省基础公司产品名师和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开展相关研究。
(二)立项范围
1.重点/一般项目。面向全省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等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由申报人或团队根据发布的《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主申报。
2.人才专项项目。面向指定对象,依据附件1中“人才专项项目”列出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培养需求,确定项目研究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2022年“延期”“暂缓通过”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教师项目。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二)研究内容要求
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研究工作要求
1.研究项目时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研究时间从省教育厅正式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研究项目的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重点/一般)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将不予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育研究室2107A,并将电子版按照“二级单位名称+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039569061@qq.com。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每个项目的《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二级单位填写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复印件一份(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
附件: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261813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