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陕教研办[2009]11号文件通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以及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以上材料请于8月10日之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马媛媛 联系电话:15991156550
附件:2009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科 技 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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