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陕教资〔2009〕12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厅关于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现就2010年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的申报主要由各院系、教务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建立专项库,对已批准执行的项目,在以后年度内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表》的填表要求填写,对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细化,并优化支出结构。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不予申报。
三.请各相关部门于2009年10月14日前将《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盖章、A4幅面)报送至计财处11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aktcjcc@aktc.net.cn,联系电话:3261969
计 财 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分类明细(供报项目参考)
附件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供报项目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