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阶段安排 |
具 体 工 作 安 排 |
2009年6月2日――9月10日 |
填报材料 |
院、系准备材料报送《□□□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及PPT,及新增专业负责人名单 |
2009年9月11日――10月10日 |
材料初审 |
院、系报送修改后的的材料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校内答辩并反馈修改意见 |
2009年10月11日――11月10日 |
材料修改 |
1.院、系修改申报材料及校内答辩的材料(新专业的自评报告,所申报专业的PPT等材料) 2.教务处组织填报《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申报表》;根据学位授予权单位自评报告的材料要求召开学院相关部门协调会,形成《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自评报告与依据》; |
2009年11月11日――2010年1月5日 |
集团评审会 |
院、系报送修改后的的材料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校内答辩并反馈修改意见 |
2009年1月8日 |
报正式材料 |
院、系将最终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备齐各种材料后报送陕西省学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