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由于人事处要提前进行年终津贴的核算,原来安排的工作量核对和申报工作需提前完成。今天上午,教务处已经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出理论教学的工作量。请院系通知教师于2012年12月29日下午至2013年元月3日,核对确认个人教学工作量、申报系统未能统计的工作量,申报时请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填表说明认真填报,否则不能提交;元月4日院系进行审核;5日将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发至邮箱:294423426@qq.com。
由于本学期评教尚未结束。因此,工作量统计中涉及的“教学质量评价系数”目前系统一律按照“1”计算,待评教结果出来后,教务处更正并公示两个学期最终的工作量。考试工作量待考试安排方案确定后,通知教师网上申报。
特别强调:工作量统计时间紧迫,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请教师本人按时、仔细核对和申报;院系要严格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及时进行审核,做到公平、公正。
对于教师本人工作量申报和院系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请反馈到教务处、学院监察处,予以解决。
教务处联系电话:3261838
监察处联系电话:3261865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