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2〕55号)要求,经各院系教学主任随机抽取,全校本科各专业11门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教考分离课程和考试班级(见附件)
二、请相关开课院系在12月14日(周五)之前将上述课程的教学大纲(含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命题、制卷。教务处聘请专家根据开课院系提供的教学大纲出题,试卷从印刷到装订,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
(2) 考试安排。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的时间、考场、监考教师;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员工证或一卡通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考卷装订、密封,送交相关开课院系阅卷。
四、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1) 阅卷评分由相关开课院系教学主任负责组织,一般采取集体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出题教师所提供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同时院系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卷复核工作。
(2) 最终给定成绩可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平时考查(含作业、设计、实验、操作等)、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五、总结工作
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结束后,请相关开课院系根据卷面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加大各班成绩之间的横向比较,深刻分析具体教学工作中的得失。同时组织各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探讨,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考试结束一周之内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教师撰写一份总结报告报至教务处,内容包括对试卷的评价、各任课教师考试班级成绩的比较情况、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的措施和对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方式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