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委巡察办联合组织部、纪委和巡察组,对2023年第一轮巡察整改报告和第二轮整改方案进行了“四方会审”,凝练总结了意见建议。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谢军,纪委副书记樊仁杰,党委巡察办主任谢玉玺,2023年校内巡察各巡察组副组长,巡察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巡察办代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到被巡察单位,通过专题会议反馈了会审意见,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委巡察办和纪委有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被巡察二级公司党总支书记作了表态发言,认为会审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公正、专业细致、实事求是、富有价值,被巡察单位将全盘接受,认真吸纳,全面梳理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完善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反馈会就落实好整改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再深化。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整改实效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整改措施再细化。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问题整改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整改成效,在长效机制建设再用力。要持续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促进发展,不断提升学院内部治理水平和能力。
近两年,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巡察工作,将开展校内巡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放到发展全局中谋划推动。2023年上下半年先后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巡察了4个二级公司党总支,形成4份巡察报告,反馈4份问题清单,推动133个具体问题深入整改,推动落实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和巡察成果运用,取得一定实效。
下一步,巡察办将联合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阅报告、下沉了解等方式,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专项评价”“民主测评”“职能评价”“对点评价”等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制度完善和综合评估进一步推动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巡察成果运用、完善制度体制等方面落实落细、走深走实。
(撰稿/屈玉渊;审核/谢玉玺、韩晔;发布/刘煜)